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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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怎么转成职工养老保险?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2017年6月2日公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实现了转移接续。

参加两种保险的人员,以退休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是否达到15年为界,满15年的可申请转入职工保险,享受职工养老待遇,不足15年的,则从职工保险转入居民保险,享受居民养老待遇。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存储额(含***、集体补助部分)全部转移,合并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养老保险可以转社保吗?

可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其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原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有关权益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二是不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职保有关权益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始于哪一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间:2009年试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间:2011年7月试点。2014年2月20左右,***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居民养老保险是由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者合并在一起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正式从2011年开始实施的;

对于符合参保条件的人来说,可以自行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且由参保人本人选择对应的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自然是比不上职工养老保险的,但是在退休之后一样可以享受养老金的相关待遇,对于没有其他更好养老保障的人群来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确实是比较基础的、实用的的保障。

个人交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农村养老保险怎么转?

我省规定,符合办理衔接手续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向本人待遇领取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有关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信息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这样,参保人员便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的养老保险待遇。

要注意的是,新规实施前已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衔接手续。

3缴费与领取

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按月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年缴费,就可能存在同时在两个制度下参保的情况。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较高,为更好保护参保人员的权益,对重复参保缴费时段,保留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月清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的缴费。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除***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此前,我省依据农村和城镇的不同情况,分别建立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并开展试点。随着两项制度的全覆盖,针对城乡相关政策不尽一致、标准高低错落、管理***分散等矛盾,有必要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使城乡居民共享统一的政策标准,共用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平台,有利于在更高层面上实现城乡统筹、制度平等和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与此同时,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将加快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适应城乡劳动力流动就业加速,保障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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