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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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枣庄公积金2021年政策?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1〕169号)及枣庄市统计局2020年统计年报公布的枣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对枣庄市2021年度住房积金执行“控高保低”缴存标准下限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1〕169号)文件公布的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核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为1900元/月,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为1700元/月;根据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单位为职工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应低于各5%,不得高于各12%。按照上述缴存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为: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190元/月(即单位、职工个人各95元/月);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为170元/月(即单位、职工个人各85元/月)。

  二、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缴存标准上限继续按照《关于调整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执行控高保低缴存标准的通知》(枣住公〔2021〕28号)文件要求执行,调整后的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缴存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缴存标准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请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重新核定本部门、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必须予以调整,并将调整结果在本部门、本单位张榜公布,向职工个人做出说明。调整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153131。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5日

枣庄二手房公积金***流程?

山东枣庄市二手房使用公积金办理按揭***购房共分七步,具体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公积金***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额度及年限。

四、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

五、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契税完税***(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卖方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六、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七、发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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