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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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河北省公积金管理办法?

关于这个问题,河北省公积金管理办法是指规定河北省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管理等方面的法规。以下是河北省公积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缴存对象

所有在河北省境内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二、缴存比例

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0%向公积金账户缴存公积金。其中,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单位缴存比例的8%。

三、提取条件

职工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取公积金:

1. 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或租房提取;

2. 公积金账户连续满3年未提取的,可以全部提取;

3.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管理机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公积金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的缴存、提取和管理工作。

以上是河北省公积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参考相关法规和规定。

河北离职员工怎么提取公积金?

1.

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

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

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河北离职员工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看过后会退回。

2,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这个填好后并盖上公司的章,可提前准备好。

③***原件和复印件。

④并继续填写职工《提取记录单》上交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领取。

河北省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取出?

你好,河北省公积金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取出:

1. 购买住房:用于购买首套自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首付款。

2. 还房贷:用于偿还购买住房所***项。

3. 租房:用于租赁住房。

4. 大病医疗:用于支付罕见病或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

5. 子女教育:用于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

6. 退休:用于退休时领取养老金。

7. 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于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费。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具体的规定和政策,不同情况下的取出金额、手续和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所在单位或公积金管理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的程序是什么?

一、***对象: 在石家庄市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二、申请条件: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1) 2.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还贷能力; 3.购买合法的自住住房; 4.已付购房款达到总房款的20%以上; 5.能够提供房产抵押担保。三、办理流程: 借款申请人向“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审批后,通知借款人到委托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四、偿还方式: 借款人按月偿还***本息,可选择月等额本息或月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息,“中心”不收违约金。(2) 引用资料 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的对象和条件. 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的程序和还款方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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