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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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珠海公积金账户怎么开通?

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开通办理:

  一、 银行***理

单位带齐材料到就近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即可。目前可办理单位缴存登记业务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二、公积金中心***办理

  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点击【网上服务】按指引进行办理

珠海井岸公积金中心办公时间?

根据提供的信息,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井岸管理部的地址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北路50号(建行斗门支行二楼)公积金业务办理1号窗口。

其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珠海公积金可以在其他城市用吗?

可以。

现在公积金已经全国联网了。但是,你首先要确定你是不是符合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条件,如果可以的话,办理完相关的购房手续,再到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之后可携带资料返回购房所在地正常进行公积金***手续。

珠海公积金提取?

   第一步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关于珠海公积金提取流程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一、珠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二、珠海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

缴存职工本人购买自住住房,应于购房后的3周年内提出申请(即从有效购房合同签订的年月或房地产权证上所注明的购房年月计起,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止)。同一套住房公积金提取累计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

三、珠海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

1. 居民***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3. 购房合同

4. 付款证明

四、珠海公积金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购买商品住房是可以提取自己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婚后购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提取双方的住房公积金都是可以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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