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城乡养老保险报销,居民城乡养老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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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居民城乡养老保险报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居民城乡养老保险报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医保怎么报销?

1.门诊费用报销:

(1)普通门诊:每人每年30元报销,不累计下一年度使用(在指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看病买药)。

(2)门诊特殊病种:参保居民如患有恶性肿瘤(含白血病)的化疗、肾功衰竭、尿毒症门诊透析、肝硬化治疗的门诊特殊病,可按政策享受门诊特殊病种报销。参保居民成年人患门诊特殊病种的,一个缴费年度内除住院外,门诊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少年儿童及学生患门诊特殊病种的,一个统筹年度内除住院外,门诊累计发生

的医疗费用最高可支付10000元。

2.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住院符合自治区“三个目录”及《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支付范围的(以下简称政策范围内), 基本医疗最高申报额为10万元,起付线以上至10万元的费用按政策比例报销。

居民城乡养老保险报销,居民城乡养老保险报销比例

例如:2008年度新参保缴费居民当年如果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如哈密市红十字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为200元,医保报销6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如十三师红星医院、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等)起付标准为400元,医保报销55%;在***医疗机构住院(如地区中心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等)起付标准为600元,医保报销50%。

参保人员每年连续缴费的,每缴一年保费报销比例上调2%,增幅上调最多不超过20%。例如:居民从2008年度缴纳居民医保费连续缴至2015年度,连续缴费8年,该居民在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就逐年增加至16%,如果2015年该居民住院,一级医疗机构医保报销76%;二级医疗机构71%;***医疗机构医保报销66%。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网上怎么报销?

(一)现场联网结算:

现在大部分的医院都可以现场联网结算,住院患者只需带***、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出院时直接结算,患者只需交报销剩余的住院费即可。

(二)非现场联网结算:

对于不能现场联网结算的医院,患者出院时需要带好:

1、住院***;

2、住院费用明细;

3、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

5、病历;

6、有的地区需要信息确认单或者转诊单。

出院后带以上资料,到参保所在地进行报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居民城乡养老保险报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居民城乡养老保险报销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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